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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小港管理区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17-12-31 14:55:12 来源: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今年7月7日至9月7日对小港管理区党委进行了巡察,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12月1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小港管理区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

市委第四巡察组在反馈时指出小港管理区党委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领导班子战斗力不够强,领导班子责任分工不合理,影响整体合力。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思想建设抓的不紧,基层组织建设抓得不牢,未严格落实党员教育制度,作风建设抓的不实,制度执行抓得不严,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规范。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管理区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公款吃喝、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发放津补贴附件不全等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发腐败工作方面,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突出,财务管理混乱。在选人用人方面,管理不到位,程序不规范。

巡察组要求,小港管理区党委要加强思想文化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刘毅就巡察整改工作对小港管理区党委提出要求,小港管理区党委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把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贯彻学习十九大,推进小港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起点、新契机、新要求和新重点,做到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坚持落实主体责任抓整改、坚持强化监督责任抓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小港管理区党委书记王洛星作表态发言,小港管理区要抓住落实巡察整改的契机,着眼小港的全面发展,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决心,务实的作风,逐条逐项细化问题清单,强化分类指导,责任到事到人,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推进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