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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19年度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6 17:40:55 来源:

各乡镇区办事处党(工)委、纪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局院办行、各直属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党组织,公检法司纪检监察组织,各派出纪工委: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全市“两会”也即将召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全市“两会”期间风清气正、纪律严明,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文明、祥和、廉洁的节日,现就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禁借“两节”之机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选举,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

二、严禁以团年、拜访、表彰等名义搞互相走访、送礼等活动;

三、严禁搞“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四、严禁搞隐秘聚会、出入私人会所或者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五、严禁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事先不请示、不报告;

六、严禁违规公务接待,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不上酒、不提供香烟,同城不得吃请,不得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农庄、农家乐等场所搞变相公款大吃大喝;

七、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

八、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加班费、值班费或福利待遇;

九、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不得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购物卡、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十、严禁违规参加“带彩”娱乐活动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得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

十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十二、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停放公车,不得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十三、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抓好节日期间的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到领导机关带头、各级领导带头、党员干部带头,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要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习即将召开的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预防“节日腐败”问题依然任务艰巨。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抓实日常监督、着眼长期监督,铁腕反腐惩恶、铁律查纠“四风”、铁面追责问责,严查违反“十三个严禁”的行为,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集中开展节日期间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畅通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元旦、春节期间值班、报告、督办制度,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持续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党的十九大后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党组织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于纪检监察组织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于2019211日(正月初七)12时前,将开展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报送至市纪委第一执纪监督室。

市纪委举报电话:12388;举报网站:洪湖纪检监察网“洪湖清风”微信公众号。

 

 

中共洪湖市纪委

20181225日  

 

 

 

 

 

 

 

 

中共洪湖市纪委办公室                   201812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