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四风”整治工作成果,坚决防止“节假日腐败”,现就严明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廉洁纪律。全市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做到自觉遵守“八个严禁”,即: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出入私人会所,搞“圈子文化”;要严禁用公款购买或赠送月饼、烟酒、茶叶、花卉、水果等节礼,严格按照规定管理使用工会会费;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或福利待遇等;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或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二、推动责任上肩。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严防节日期间“四风”反弹问题,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廉政短信、廉政微信等方式,及时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关键节点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既要带头模范遵守廉洁自律要求,又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管好下属、带好队伍,坚决防止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发生,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三、强化追责问责。市纪委监察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把重要时间节点作为深化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关键时期,紧盯“四风”问题,特别是“人情风”等问题,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四风”问题一律严格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对典型案件一律在全市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监督举报电话:0716—12388、0716—242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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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湖市纪委
洪湖市监察局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