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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 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中开展巡查督导的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8-08-04 19:19:47 来源:洪湖市纪委市监委

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市纪委组织4个市级巡查督导组和1个市级暗访督查组,采取查原始资料、问责任人、看现场等方式,于720日和726对全市21个乡镇区办贯彻落实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履行主体责任和宣传发动情况开展了巡查督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72日,全市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启动后,市纪委迅速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巡查督导工作,及时制定巡查督导工作方案。718日,市委办印发了《关于在全市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中开展巡查督导的工作方案》(洪办发〔201817号)。根据巡查督导工作方案,市级组建由34人组成的4个巡查督导组和1个暗访督查组,对全市21个乡镇区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全覆盖全程巡查督导。同时,巡查督导实行“一周一巡查、两周一碰头”的工作机制,对巡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随时发现,随时查处,随时整改,把追责问责贯穿于检查工作的始终。

截至目前,4个巡查督导组和1个暗访督查组分别于720日、726日深入21个乡镇区办开展巡查督导2次。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全市各地党(工)委均较好履行了主体责任,对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传达落实了72日全市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对本地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各地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明确了一名党委副书记领衔主抓,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成立了工作专班,在辖区内张贴了巡查督导公告,对住房安全保障、贫困村提升工程、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保兜底保障、金融扶贫等6个方面精准扶贫项目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公开公示,监督检查工作有效推进。

二、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一)乌林镇党委书记范军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726日检查发现,乌林镇党委没有安排专职党委副书记牵头主抓扶贫工作。该镇的扶贫工作由宣传委员王芬负责。

(二)小港管理区、戴家场镇、峰口镇宣传不力问题。726日检查发现,小港管理区所辖村场、戴家场镇所辖村场、峰口镇兰桥村没有张贴政策公开公示情况。

(三)乌林镇、瞿家湾镇、新滩镇各项政策公开公示的标准不高问题。726日检查发现,乌林镇、瞿家湾镇、新滩镇政策公开公示内容简单的用A3A4纸打印后进行张贴,纸张版面小,内容模糊不清,不利于长期宣传

(四)滨湖办事处政策宣传氛围不浓厚问题。726日检查发现,滨湖办事处每个村仅悬挂一条宣传横幅,宣传氛围不够浓厚。

(五)市民政局驻燕窝镇九洲村工作队队长雷品辉脱岗问题。726日检查发现,市民政局驻燕窝镇九洲村工作队队长雷品辉未向市委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仅向市民政局请假离岗3

(六)市住建局驻汊河镇幸福村(原太洪村)工作队队长陈建新未脱产驻村问题。726日检查发现,市住建局驻汊河镇幸福村(原太洪村)工作队队长陈建新存在未脱产驻村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巡查督导组当场一一指出,要求涉事单位认真对待,正视问题,立行立改,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质效。

三、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当前,全市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即将进入比对核查的关键阶段,能否真查真核直接关系监督检查工作的成效。各地各单位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以极端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高质量推进落实到位。

二要加大巡查督导力度。各巡查督导组要按照全市巡查督导工作方案,把准巡查督导职责定位,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节点、薄弱环节的巡查督导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在迅速学习、熟悉政策和要求的同时,善于发现问题,进一步提高巡查督导工作标准,问题清单化开展巡查督导工作;要进一步改进巡查督导工作作风和严守巡查督导工作纪律,务实重行,坚持一周一巡查、两周一调度,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落实。

三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追责问责贯穿于工作始终,通过严格追责问责,促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确保精准扶贫政策有效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应付、搞形式的,约谈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核查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坚决严肃追责;对弄虚作假,不认真核查问题线索,不认真纠正整改,坚决实行“一案双查”。

 

 

中共洪湖市纪委

                                                                      20188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