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尾水是如何处理的?”“对于养殖尾水排放标准有没有相应的监管?”近日,洪湖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深入该市螺山镇、龙口镇水产养殖户一线督导调研,了解洪湖水质改善提升工作进展情况,就养殖尾水治理情况进行一线督办。
今年来,洪湖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把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作为监督重点”精神,将洪湖水质改善提升工作纳入政治监督重点清单,紧紧围绕洪湖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岸线管理等重点工作,通过联动监督、案件查办、追责问责等系列“组合拳”,确保洪湖水质改善提升工作有序推进。
“由于洪湖水质治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多,在以往的监督实践中,存在着监督力量整合不够、督促整改问题不到位等情况。”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为此,该市纪委监委联合生态环保、农业农村、水务等职能部门,抽调专业力量组建联合督查组,深入一线靠前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强化跟踪问效,形成全链条闭环监督工作机制。为确保监督工作有的放矢,该市纪委监委认真梳理属地和职能部门涉及的责任事项,建立6大类29个具体问题的涉洪湖水质问题整改监督清单,逐项明确监督主体、牵头单位、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以“清单式”把准监督方向。
同时,采取“纪检监察室+派出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的片区协作方式,将涉及的6个纪检监察室、8个派出纪检监察组、21个乡镇区办纪(工)委分为3个片区,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和属地党委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主体责任、监管职责和属地责任,推动形成通力协作、齐抓共管“一盘棋”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开展各类联动监督检查20余次,发现问题80余个,共同研判重要问题线索10条。
在加大监督检查的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坚持强化执纪问责,不断提升治理成效。该市纪委监委将常态化监督重点拓展到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对禁捕退捕、污水排放、畜禽养殖、秸秆禁烧、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现场查看,督促环保问题整改,并采取“回头看”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整改到位,杜绝问题反弹。此外,对涉及洪湖水质改善提升工作的问题线索优先受理、优先处置、严查快办,对顶风违纪以及存在由风及腐、风腐交织等现象的,依纪依法从严处置。截至目前,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
“我们将持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监督推动洪湖水质提升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围绕守牢洪湖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以‘硬监督’推动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转变。”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