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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五抓”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7-04-21 18:04:37 来源: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带好队伍,管好干部,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五抓”,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一是抓责任落实。纵向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狠抓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把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扎实履行“一岗双责”。横向把全年部署的任务分解到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抓制度落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用制度管全党。在继续坚持廉政承诺、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申报、谈心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和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并出台8项规章制度,建立起以制度统领全局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是抓办案规范。将“执法办案规范化”作为品牌项目进行培育。坚持以办案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重点工作为抓手,主动查病灶、找差距、定规范、补短板,通过专项整治、巩固深化,把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措施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和每一个办案环节,有效保障案件质量,拒绝安全隐患。

四是抓教育管理。坚持用科学理论养心。结合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学、支部学、部门学、个人学,促进学习教育常态化。通过对新进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对年轻干警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队伍整训等活动,不断提高干警思想政治觉悟。

五是抓监督执纪。院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业,加大对领导班子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力度。以开展“三严三实”和“三比三促三争创,践行两个务必做到”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促进纪律作风教育经常化、常态化。把检务督察作为促进“两个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抓住关键节点和关键事项,对全体干警工作作风、办案纪律以及八小时外的情况进行全方位明察暗访,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促进机关作风和工作效能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