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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综合治理“人情风”行动
发布时间:2016-11-17 19:39:05 来源:

日前,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开展综合治理“人情风”问题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人情风”问题开展综合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我市城乡居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坚决遏制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的不良风气,树立文明节俭新风尚。

通知规定,综合治理的对象为我市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他城乡居民违规大操大办的人情风问题。对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违规大操大办行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行为,要对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重点查处八类行为,一是违规操办婚丧以外事宜的;二是操办婚丧事宜中邀请管理、服务对象等非亲属人员参加的;三是操办婚丧事宜中,超过规定的宴请规模,或者通过分批次、分地点宴请等隐匿方式变相大操大办的;四是操办婚丧事宜中,虽不设宴请吃,却在收受礼金后通过返还财物而变相借机敛财的;五是操办婚丧事宜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借机敛财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六是操办或参与婚丧事宜中,违规使用公款、公车等公用资源的;七是操办婚丧事宜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八是其他违反《洪湖市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洪办发〔2014〕6号)的。

通知强调,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帮忙邀请与当事人有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违规参与非亲属主办的婚丧等各项喜庆事宜的,干扰、阻碍案件调查,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作伪证的等行为,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

通知指出,各地各单位要对城乡居民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大力提倡移风易俗,引导城乡居民除婚庆、丧葬事宜以外,不再操办其他事宜。各地各单位要根据管理职能,对大操大办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一是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中,违规搭建彩虹门、舞台和酒席棚子等占用公共场地和空间的行为;二是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中,出现搞封建迷信、打牌赌博或打架斗殴等行为;三是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中,大摆筵席讲排场,存在违规经营或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的行为;四是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中,燃放烟花爆竹大肆渲染气氛,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的行为;五是其他违规使用公共财物等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或干扰、妨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交通秩序和其他正常秩序的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综合治理“人情风”问题工作的主体责任,将综合治理工作列入责任清单中,厘清责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干部主动抓、干部群众合力抓”的工作格局。各地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认真领会综合治理工作精神,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实好。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党工委、党组)抓好综合治理工作,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对辖区内出现的“人情风”问题要多提醒、强监督、严处理,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不收手、不收敛”的顶风违纪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作出承诺,以身作则,主动抵制歪风邪气,以上率下,对分管单位和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进一步推动综合治理“人情风”活动向基层延伸。

市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716—12388,0716—2422522,支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