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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四必查”严查借公款存放谋取私利

【发布时间:2016-09-06 19:33:43】 【来源:洪湖市纪委监察局】【我要打印

8月29日,洪湖市召开专题动员会,全面启动防止领导干部借公款存放谋取私利专项检查工作。全市84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科长参加了此次动员会,市纪委、市政府财经办、市审计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专项检查采取“全面检查”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四必查”,从银行账户入手全面检查各地各单位2014年以来公款存放的基本情况,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借公款存放谋取私利的违纪违规问题。“四必查”即银行账户和资金异常变动情况必查,重点行业的公款存放和资金出借情况必查,公款理财情况必查,借公款私存谋取私利情况必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领导和协调,市审计局牵头成立专项检查组,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检查本级、抽查下级”的总体原则组织实施,确保检查结果能准确反映各地各单位公款存放的真实情况和领导干部借公款存放谋取私利的突出问题。当前,专项检查自查自纠阶的工作已完成,下一步专项检查组将组织力量对20%以上单位进行抽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一律严肃查处,并建章立制,以从严务实的举措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全市各地各单位公款存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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