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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问责“撒手锏” 促监督责任发威生力
发布时间:2016-02-04 16:22:52 来源: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2015年,洪湖市纪委果断祭起责任追究“撒手锏”,先后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3名科局局长、2名乡镇党委书记、4名纪委书记予以追责问责,另有73名履责不力的党员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切实让监督责任发威生力,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将监督责任落实好,洪湖市纪委狠抓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松懈,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整合精简至9个,改革后直接从事监督执纪的人员占比84.84%,真正将主力集中到主责主业上来。围绕“常”“长”二字抓能力建设,开展“两周组织一次 集中学习、每月一次文稿点评、每季度一次案件交流、半年一次纪律审查业务培训、每年安排一次轮岗”的“五个一”活动。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抓作风建设,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着力打造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队伍。

  责任追究对象,该市直接盯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去年,该市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9名领导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其中包括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万全镇党委书记和市港航管理局党委书记,以及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市公路管理局纪委书记。对新滩镇等8个乡镇区办种粮补贴政策落实不力,发生贪污、套取、挤占、挪用粮补资金等问题逐一调查核实,对53名涉案村干部和包村财政员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财政局局长和新滩镇镇长、万全镇镇长等8名领导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3个乡镇纪委书记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给予问责处理。

  严格的责任追究切实发挥出监督责任的震慑力,有力促进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在责任追究的切入引导下,洪湖市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241件,其中科级干部案件51件,结案212件。洪湖市纪委自办案件88件,乡镇纪委办案116件,同比大幅上升。(刘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