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荆州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3日至11月20日,荆州市委第六专项巡察组对洪湖市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12月29日,荆州市委巡察组向洪湖市纪委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委领导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凝聚思想共识,增强整改自觉。第一时间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组织传达学习荆州市委第六专项巡察组对洪湖市纪委监委机关巡察反馈意见,对全委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动员部署。同时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原因,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方向和措施。整改过程中,市纪委监委在市纪委常委会、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等重要会议上,对抓好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整改工作作强调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巡察整改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建立“纪委书记挂帅、班子成员牵头负责、责任单位承办落实”的整改工作机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市纪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从严从实,带头整改,召开专题调度会议,推动整改全面落实到位。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根据分工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合力攻坚,共同推动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三)坚持较真碰硬,推进整改落实。逐一研究梳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25个具体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精心制定《荆州市委第六专项巡察组专项巡察洪湖市纪委监委机关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按照“四有”要求,建立“三张清单”整改台账,建立“一天一碰头、一周一督办”工作机制,实施“清单式交责、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全力推进整改。
(四)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整改实效。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注重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坚持常态长效,推动善治久治,建立健全各项规则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深化政治监督方面
1.围绕中心大局主动监督、靠前监督
制定政治监督工作方案,完善建立各项监督清单,规范指导监督。联合巡察、审计、财政、统计等部门,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开展监督问效,切实凝聚监督工作合力,提高监督精准性。充分发挥监督平台作用,健全基层监督网络,提高监督覆盖率。
2.督促专项治理牵头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建立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密切“纪委+部门”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全面压实部门责任,督促重点领域牵头单位针对性开展业务知识技能培训,进一步自查专项治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推动发现并整改问题,完善相关制度。
3.推动整改长江大保护专项治理中的突出问题
督促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相关乡镇区街道提高政治站位,履行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加大非法捕捞等问题的打击力度,从严打击相关违法犯罪。制定《关于以清单式监督推进“长江大保护”的工作方案》等系列监督方案,以强力监督执纪问责助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4.做实对下级“一把手”谈话
对照《洪湖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工作。研究制定《洪湖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工作指引》,明确谈话方案及谈话提纲要突出“个性化”,并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审核把关后实施,切实提高谈话质量。
5.规范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
建立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专账,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精准处置,并做好跟踪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问题线索处置专题会议和审查调查专题会议有关事项的工作指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强化问题线索全过程监督管理。
6.加强与巡察机构沟通联系,防止线索积压
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进行起底梳理,对处置及办理情况认真核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跟进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督促各承办单位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按期处置、及时办结。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及时与巡察机构进行反馈沟通,建立和完善巡察发现问题、移交处置、联动配合等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提升监督合力。
(二)关于推进正风肃纪方面
7.提升清廉建设成效
制定清廉洪湖建设工作要点,督促各清廉载体建设牵头单位制定年度计划,细化任务清单,稳步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坚持双月调度、每月督导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清廉建设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依托本地红廉资源,连点成线、串珠成链,打造廉洁文化精品线路,发挥阵地作用。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充分展示清廉洪湖建设的动态信息和工作成果。
8.强化日常监督,发挥派出机构事前、事中监督作用
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全程跟进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监督工作流程,扎实推进政治监督、纠治“四风”、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做实派出监督。完善年度工作考核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派出纪检监察组的考核评价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效。
9.针对“四风”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制定《关于开展全市政治监督、正风肃纪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各室组地开展“四风”问题常态化监督检查。联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印发《洪湖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信息通报及处理工作机制(试行)》,严肃开展酒驾、醉驾等问题整治,深挖细查党员领导干部酒驾、醉驾背后的违规吃喝问题。责成酒驾、醉驾、违规操办宴席、违规参加宴请等“四风”问题频发的重点乡镇和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专项整治。
(三)关于持续惩贪治腐方面
10.加大留置案件查办力度
市纪委常委会和机关干部大会集中学习研讨《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定期召开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专题会及问题线索、案件调度会,加强对重点问题线索的指导和督办,切实提高成案率。大力开展以案代训实战化训练,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实战技能水平,提升办案攻坚突破核心能力。落实领导包案,委主要领导直接调度、班子成员一线指挥,瞄准“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加大留置案件办理力度。
11.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
利用会议集中学、座谈研讨学、信息推送学等方式组织开展审理业务培训,传达最新工作要求,解答疑难问题,提升办案人员能力。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建立案件质量责任体系,从时间节点、人员构成、方式方法、结果运用等方面规范案件质量评查行为,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增强办案人员在程序和证据等方面严谨规范的水平,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12.深化以案促改促治
成立洪湖市纪委监委“以案促改”工作专班,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综合运用信访、监督检查、案件办理等渠道,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开展案件通报、类案分析。按照《湖北省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规定开展业务培训,对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制发工作进一步明晰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适用情形,提升研判制作建议书的本领。制定《2024年洪湖市纪检监察建议工作规定》,完善建议书发文报备制度,坚决防止建议滥用、错用。
(四)关于推动完善监督体系方面
13.强化部门联动协作
对审计、巡察、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专门台账,加强跟踪督办。建立健全联系协调、业务沟通、问题线索移送、审计成果运用等协作机制,积极核查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14.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
有效整合室组力量,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培育骨干梯队力度,全面提升办案能力。严格贯彻执行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基层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履职尽责的工作指引》,差异化发放村(社区)纪检委员津贴,充分调动和发挥纪检委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关于加强自身建设方面
15.常态评查,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
随机抽取部分立案件、查否了结件、直接立案件、谈话函询件开展质量评查,提升委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水平。按照《湖北省纪委监委审理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流程及文书规范》要求,统一全委案件办理文书格式,并结合第一轮案件质量评查开展规范案件办理文书检查工作,建立问题清单,督促限期整改。
16.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加大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
配齐配强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的督办力度。建立形成内部沟通协调机制,由党风政风监督室主导推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常态化监督,指导机关各部室精准把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表现形式,确保案件查办定性精准、成效显著。研究制定《党风政风监督室与各室组地沟通协调的工作指引》,强化案件的前期掌握,中期督办,后期报送等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定期与相关部室对接,建立案件办理台账,一体推进各类案件的办理工作。
17.配齐配强机关工作人员,解决“空编率”较高的问题
梳理委机关、派出纪检监察组、巡察办人员在编在岗、人员结构等情况,建立人员配备动态台帐。畅通纪检干部轮岗、交流、进出机制,在人员使用上合理调配,力争2024年底将空编率控制在5%左右。健全表彰激励机制,制定《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切实做到人尽其才。
18.规范网站管理,严实干部作风
切实履行网站管理主体责任,安排专人严格审核,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同时对洪湖纪检监察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做好网站的日常维护、优化升级、安全防范和使用管理。紧盯作风不实问题,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干部监督管理、谈心谈话、廉政家访等制度,推动干部作风不断向上向好。
19.持续深化基层“三转”,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作用
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摸排,形成调研分析材料。建立“三转”运行长效管理机制,督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责主业严格履行监督专责,坚决防止和纠正“三转”回潮现象发生。
20.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质效
先后完成机关党支部的换届选举以及成立机关党委工作,选举产生第一届机关党委委员。以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机关各党支部委员,完善班子建设。梳理入党申请人清单,严格规范发展新党员。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抓紧抓实理论武装、强化党性锻炼、全面提升素质、激发工作合力,机关第一党支部被评为2023年度荆州市“红旗党支部”。
21.严守入党条件“门槛”,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将符合党员标准和发展条件的同志及时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同时,严格把控选人标准,在申报公务员招录、遴选计划时,将党员身份作为进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标准,确保队伍纯度更高、成色更足。在此基础上,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法规知识测试,促进党员干部在思想理念、业务能力、作风素质上全面提升;常态化举办廉洁家访、谈心谈话活动,充分利用市委党校、湘鄂西苏区革命烈士纪念园省级廉政教育基地、瞿家湾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等廉洁文化阵地,组织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促使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纪律教育。
(六)关于组织开展教育整顿方面
22.贯穿始终抓实学习教育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领导班子领学、纪委常委会督学、党支部研学、青年干部导学、党员自学“五学联动”机制,运用读书班等多种形式,一以贯之抓实学习教育。按照一篇心得写到底的要求,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重点学、反复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目的、关于严格管理干部与关心关爱干部、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等重要论述,结合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和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不断深化对新时代、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干部新使命、新任务的认识。
23.分层分类开展谈心谈话
制定洪湖市纪检监察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按照分层级和全覆盖的原则,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提高谈话质量和效果。谈话前全面掌握被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活情况”,分层分类制订个性化谈心谈话提纲,做好谈到“红脸出汗”的准备。谈话中采取逐级谈、重点谈、交叉谈、互相谈等方式,广泛开展“六谈”,即谈在春风得意时、谈在消沉失意时、谈在苗头初露时、谈在群众举报时、谈在小错铸成时、谈在坦诚相见时,做到全覆盖。谈话后强化跟踪,争取纪检干部家人对教育整顿和纪检干部个人工作的支持,动员干部家属常念家庭“廉洁经”、当好廉政“监督员”。
24.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接受革命性锻造和精神洗礼
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对照6个“是否”、“八治”回头看工作要求、“十过”指出的突出问题,以及违规吃喝、跑风漏气、说情干预、打听案情等方面具体问题,全方位自查自纠,形成个人分析报告,并做到层层负责、层层把关、层层审签,确保把问题找准、查清、说透。用好群众评、个人提、支部查、集体议、上级点等“五种方式”,归纳整理提炼出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使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接受刻骨铭心的革命性锻造和深入灵魂的精神洗礼。
25.坚持刀刃向内,持续防治“灯下黑”
常态化开展防治“灯下黑”行动,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一查到底、从严处置,绝不护短、绝不手软。制定和完善《洪湖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检查,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之以恒扛牢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切实将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常抓不懈,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推进整改落实,定期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调度巡察整改推进情况,常态化开展督查督办,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的严肃处理,切实将整改责任压实到人、整改压力传递到末梢,坚决防止整改工作“虎头蛇尾”,一以贯之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二)坚定不移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保持关注,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加强跟踪督办,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进一步扩大整改效果。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查漏补缺,制定治本之策,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织牢扎紧制度笼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三)锲而不舍深化成果运用。扎实推动持续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建设,同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荆州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和九届洪湖市委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政治监督、正风肃纪反腐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加快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洪湖实践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16—2218129(工作日08:30—17:30);电子邮箱:hhsjw2020@163.com。
中共洪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洪湖市监察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